所以: (1)在数集范围内,能用集合的地方,也肯定都能用区间来表示——除非这个集合中有零散的数字而不是一个“数字范围”。
比如: (1,,100)={x|1<x<100}; [1,50)∪(50,100]={x|1≤x≤100且x≠50}; (2)不等式跟上面两个概念就不是一回事了。
区间本身就是集合,而不等式充其量只是集合的“描述”的一部分——从(1)中的例子可见一斑。
虽然有时候也会用它来表示一个数字范围,但这其实只是一种“简写”或“简称”。
例如:不等式x>1,可以用来表示区间(1,+∞)上的数字;但实际上,表示这个区间的不是这个不等式,而是这个不等式的“解集”。
不等式只是一个关系式,而“解集”则是一个集合。
只要确定了一个不等式,那它的解集也就随之确单地用不等式指称一个数集。
除了区间表示法,不等式的解集也可以用“标准的”、描述法表示的集合来表示。
{x|x>1}。
从形式上,这个集合的表示式只比原不等式多了一对大括号和几个其他符号,但鉴于数学语言的严谨与明确,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它 内容来自网友回答
函数的概念.我们已经知道,函数是建立在两个非空数集间的一种对应,若将其中的条件“非空数集”弱化为“任意两个非空集合”...
函数的概念. 我们已经知道,函数是建立在两个非空数集间的一种对应,若将其中的条件“非空数集”弱化为“任意两个非空集合”,按照某种法则可以建立起更为普通的元素之间的对应关系,这种对应就叫映射(板书课题). 思路2.前面学习了函数的概念是:一般地,设A,B是两个非空数集,如果按照某种对应法则f,对于集合A中的每个元素x,在集合B中都有唯一的元素y和它对应. (1)对于任意一个实数,在数轴上都有唯一的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