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立法权是由议会来产生的,行政权一般为总统和首相拥有,而英国首相可以通过议会又掌握立法权,司法权一般是由法院来执行的,美国的九位大法官对法律有解释权。
立法司法行政这三权来源于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。
这和古代帝王使用的手段来分割相权很相近。
但是资本主义国家有一个国家的代议制很特别,那就是德国。
当其他的国家君主立宪制的时候,德国的皇帝却可以凌驾于议会之上,拥有行政司法立法三权。
从罗马法和雅典的明主上,我们就可以发现了他们的影子,就例如陪审法庭就是司法权的一种。
可以说这三权之间就是一个三角稳定结构,互相牵制,互相合作。
内容来自网友回答
高一历史选择题做题的步骤是什么?如果出现文言文读不懂怎么办?
高一历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