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,在自然语言里面,一般不会把一个命题看成是自身的充要条件。
我估计题主也不太能接受上面这个回答。
如果从集合论的角度来看,“所有的必要条件就是充分条件”可以理解成“一个集合的所有扩集的交仍然是原来的集合”: 给定一集合
,令
。
则
。
所以“属于
”是“属于
”的必要条件。
令
,则
。
所以
,也就是说,“属于
”是“属于
”的充分条件。
这个回答并不是很好,因为这只能算是一个特例。
而如果要从逻辑上证明,似乎非常的麻烦,我现有的思路好几页纸可能都写不下。
坐等其他大神来回答吧。
PS:如果题主对逻辑有一定的认识,还可以这么理解:演绎 本质上是信息量递减的一个过程。
如果你从一个前提出发,把所有演绎得到的结论都收集到一块,那么所有的这些结论之中包含的信息加起来,和前提是一样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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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